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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拒绝黑心“中介”

2000-01-08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是兆新 通讯员 王新战 我有话说

目前最令消费者头痛的房屋租赁中介公司,终于被海淀工商分局中关村工商所带上了一个“紧箍咒”,该工商所率先实行一条新制度,各物业管理公司必须管住自己客户中租房中介的不法行为。这一北京市首家推出的制度自去年底实施后,竟使该辖区出租中介投诉明显降低。

目前一些房屋租赁中介对北京市消费者的欺诈已到了肆无忌惮的程度,据北京市工商局“3·15”热线统计,去年底有关服务类的投诉中,中介服务占三分之一,而其中投诉最高的则是房屋租赁中介。由于近一时期海淀区大面积地拆迁,许多中介公司从平房纷纷搬入写字楼经营。中关村工商所的一项调查显示,被投诉的房屋租赁中介中,经营场所在写字楼里的占80—90%,这一数字证明绝大部分房屋租赁中介更乐于将自己的营业场所选择在写字楼中,这使中关村地区的工商管理者们想到了以物业管理公司来参与管理租房中介,使租房中介头上多了一道“紧箍”。

按照这一制度,中关村地区的各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向中关村工商所提供自己承租客户详细真实的基本情况清单,并签定物业出租管理责任书。作为承租客户的管理者,物业公司有责任在承租合同中列明承租房屋的真实用途,并要求其提供合法资格证明;同时物业公司有义务了解包括中介公司在内的承租者的违法行为,并及时向工商所举报。这一制度有效地堵塞了工商部门在管理房屋租赁中介时的漏洞,该制度实行前,中关村工商所平均每周接到对租房中介的投诉3—4件,而自去年底开始实施这道“紧箍咒”以来,有关租房中介的投诉已大幅度下降。位于中关村地区的金智捷物业管理中心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签了责任书以后,物业管理中心已感到了在管理上的压力,因此在对租房客户的资格审查上更严了,并把已租房的违法中介扫地出门。同时为加强对客户的管理,租房协议中特别加入了“承租方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物业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约”的条款,这一作法是已使那些心怀叵测的房屋租赁中介无容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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